招标采购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新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澄清公告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新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恢复及变更公告一、内容: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异议已处理完毕,现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并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一)原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及供货要求所需证明材料1、超声波时差流量计:(6)

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衡阳市。本稿根据公开招标采购信息整理,版权归属原发布单位;具体以法定媒介原文为准。 查看原文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新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恢复及变更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异议已处理完毕,现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并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及供货要求所需证明材料

1、超声波时差流量计:(6)流速精度±1.0%(需提供带有CMA标识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8)水位测量精度±3mm(需提供带有CMA标识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变更为:(6)流速精度±1.0%(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8)水位测量精度±3mm(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翻斗式雨量计:(1)符合GB/T 21978.2-2014《降水量观测仪器第2部分:翻斗式雨量传感器》的要求,并提供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变更为:(1)符合GB/T 21978.2-2014《降水量观测仪器第2部分:翻斗式雨量传感器》的要求(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遥测终端:

(19)遥测终端符合《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遥测终端机》(SLT180-1996)。

★(21)遥测终端符合《加密传输规约》并提供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2)遥测终端符合《特殊区域水文、水资源数据安全采集系统接口规范》并提供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3)遥测终端符合《特殊区域水文、水资源数据安全采集系统RTU追加测试大纲》并提供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变更为:

(19)遥测终端符合《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遥测终端机》(SL/T 180-2015)。

(21)遥测终端符合《加密传输规约》并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2)遥测终端符合《特殊区域水文、水资源数据安全采集系统接口规范》并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3)遥测终端符合《特殊区域水文、水资源数据安全采集系统RTU追加测试大纲》并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雷达水位计:

(1)符合GB/T 15966-2017《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关于雷达水位计的要求,并提供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变更为:(1)符合GB/T 15966-2017《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关于雷达水位计的要求,并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二)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

项目实施人员配置:投标人拟派项目成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投标人拟派项目成员具有PMP项目管理师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

变更为:投标人拟派项目成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计4分,未提供不计分。

 

(三)原招标文件中关于信用加分及扣分

信用加分和扣分: 信用得分由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加分和行政处罚扣分两类组成,其中信用评价加分权重30%(AAA得分100% ,AA得分95%,A得分80%,B得分60%,C不得分);行政处罚扣分权重70%,行政处罚信息是指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正在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截至开标之日向前追溯1年(以行政处罚决定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中,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投标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含警告、通报批评),但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未公示过的行政处罚。存在多项行政处罚扣分的,按照第一项行政处罚扣分权重10%、第二项扣15%、第三项扣20%、第四项扣25%、第五项扣30%的原则累加扣分,扣完为止。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并列入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因未如实填写造成异议、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认定为失信行为。 

变更为:按照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各投标人招投标信用评分。湖南省招投标信用评价系统于每月15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将信用评价结果推送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各投标人应在所投项目开标前,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确认并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开标时间为每月15日及以前的,采用上月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标的形式审查及计分依据;开标时间为每月16日及以后的,采用当月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标的形式审查及计分依据。首次入湘投标或在湘未承包过工程项目的企业,暂不开展信用评价,以本省信用评价平均分作为基准分,按照相应指标权重减去其不良行为扣分后,作为其投标信用评价得分,但同样需要投标人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确认并锁定信用评价结果。

 

(四)原招标文件前附表1.3.4共__5__项“★”条款。

变更为:共__4__项“★”条款

 

(五)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到2026年 9  月 23 日09 时 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衡阳市水利局,电话:0734-8823798。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山县新桥水库管理所

地  址:衡山县新桥镇新桥村

联 系人 :董文佳

电  话:138074712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同容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898创新中心B座 20 楼

联系人:陶竹青、唐国强、甘平

电话:18397719926

   电子邮件:296597823@qq.com

  • 开标时间:2026-09-23 09:00:00
  • 投标截止:2026-09-23 09:00:00
  • 答疑澄清截止:2026-07-16 17:00:00
广告 x 广告 x 广告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