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指南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公开实例:韶山灌区现代化改造

生产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后,由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组织评审并作出行政许可。本例为省水利厅对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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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后,由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组织评审并作出行政许可。本例为省水利厅对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

生产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后,由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组织评审并作出行政许可。本例为省水利厅对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申报材料、受理时限和结果公示以湖南省水利厅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当期要求为准。

来源:湖南省水利厅  整理发布:湖南智慧水利网  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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