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武冈市2026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监理服务

武冈市水利事务中心的武冈市2026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监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项目概况武冈市2026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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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水利事务中心的武冈市2026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监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武冈市2026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办事处(武冈市凯德嘉博城18栋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7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XZ-2026-SY-XMZB-0508

2、采购项目名称:武冈市2026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监理服务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武冈财采计【2026】000131

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即日经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武冈市2026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监理服务

681400.00

武冈市2026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监理服务

对2026年实施的6座小(1)型、8座小(2)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1项

681400.0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办事处(武冈市凯德嘉博城18栋102室) 

3、方式:线下获取。 3.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

(1)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4)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及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5)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并按其规定签署。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未按其规定签署、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将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办事处(武冈市凯德嘉博城18栋102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9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办事处(武冈市凯德嘉博城18栋102室)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武冈市水利事务中心

地    址:武冈市都梁路4号

联系人:李旭伟

电    话:18390711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4楼

武冈办事处地址:武冈市凯德嘉博城18栋102室

联系人:侯女士;项目负责人:侯喜姑;项目组人员:刘秋桃,杨晓红

联系方式:17373970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喜姑       电  话:17373970588

附件一: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手机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或印章)

 

授权代表人姓名

 

授权代表人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或印章)

 

 

 

 

 

 

附件二: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用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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