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17〕13号)的精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岳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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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17〕13号)的精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岳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
YYCR—2009—0000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岳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已于2009年5月25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岳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