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全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11月9日印发《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82号)(以下简称《办法》)。一、《办法》的监督管理范围入河排污口,主要是指直接或者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江河、湖泊(含渠道、水库等水域)排放废污水的排污口,主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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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全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11月9日印发《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82号)(以下简称《办法》)。一、《办法》的监督管理范围入河排污口,主要是指直接或者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江河、湖泊(含渠道、水库等水域)排放废污水的排污口,主要包
《节约用水条例》对用水活动作出全面规范,为落实“节水优先”提供法治保障。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阐释立法背景、制度设计和实施要求。
《节约用水条例》推动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等经济手段与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管理手段协同,为落实“节水优先”提供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6号《节约用水条例》已经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强2024年3月9日节约用水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以下简称节水),是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维护供、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供水工程是指为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向县(市、区)以下(不含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管控第三章资源保护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五章生态环境修复第六章绿色发展第七章保障与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法。本